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市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的通知
瀏覽次數:189 日期:2017-07-14 00:00:00
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文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的通知》(建辦市函〔2017〕435號)要求,現就加快推進市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市級平臺”)建設,做好省市兩級“四庫一平臺”數據對接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市級平臺建設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市級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指導和服務建筑市場有關主體及時通過平臺辦理各項業務,防止業務辦理與平臺使用“兩張皮”。
已建成市級平臺的市,應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市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驗收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魯建建管字〔2017〕1號),盡快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交驗收申請,爭取2017年9月1日前驗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尚未完成市級平臺建設的市,要加快平臺建設速度。2018年12月31日起,省級平臺關閉市級通用版使用功能,僅負責與市級平臺數據對接。尚未開展市級平臺建設或需進一步完善市級平臺功能的市,要提前測算資金需求,及時向財政部門申請明年預算。
二、提高數據質量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的數據標準,加強工程建設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誠信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建設,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數據治理,穩步提升入庫建筑市場監管數據質量。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采集、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審批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企業資質、人員資格等數據,及時通過平臺采集錄入基礎數據庫;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業務辦理全部納入市級平臺,并及時、準確、完整將相關數據同步到省級平臺。
三、加強檢查考核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抓緊開展市級平臺建設和使用情況的自查,于2017年7月21日前將市級平臺自查報告加蓋部門公章后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同時將報送電子版。
8月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組織對各市平臺建設、數據報送、運行維護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對于平臺建設推進緩慢、相關業務未納入平臺辦理、數據質量不高的市級主管部門進行通報,并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四、建立聯絡機制
建立完善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聯絡員機制,做好技術支持及相關服務,確保市級平臺穩定運行,與省級平臺數據互聯互通。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市級平臺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分別確定1名業務管理人員和1名技術管理人員作為聯絡員。
請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17年7月19日前,將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報送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